受 灌阳县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2019年至2020年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至2020年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G2-13097-ZZGJ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周期:
1、灌阳县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 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2、A分标招公路、桥梁工程10家入围单位,承接财政性资金适用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等,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19年至2020年,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3、B分标招水利水电工程10家入围单位,承接财政性资金适用范围内的水利水电施工及安装。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19年至2020年,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4、本项目采购为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定点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采购人不承诺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所承接的项目规模及数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A分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B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 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 、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 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12月3日17时30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12月3日17时30分。
2. 售价: 250元。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 网( )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报名成功回执码。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个分标: 10000.00元整 。(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投分标的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 平台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
十一、开标时间及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三、信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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