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投资(长沙) 对连湖八路北侧F-08地块地面绿化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编号【2018】091号批准建设,2018年11月28日在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xqzw/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答疑及补充公告公告。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置业公司如何提供运营业绩证明? 答复如下: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评标时不认可子公司运营证明或者项目开发证明。
2、电子文件是U盘还是光盘存储? 答复如下:
不冲突,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条指的是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用光盘的形式再提交一份;3.1.1条中是指投标人将“投标人主要业绩【包括资格要求业绩和评标加分业绩 】、关键岗位人员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拷入U盘,开标时单独提供。”,U盘与光盘中内容包含的范围不一样。
3、评标办法正文4.5条业绩为14000万元,以哪个为准?答复如下:
不冲突,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款“……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带有地下停车场的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指的是资格条件,投标人要达到这个条件才能来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5“……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0万元带有地下停车场的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指的是投标人施工业绩要达到这个标准才能在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9.2信誉评审计分表Ⅴ中的“类似项目经历”评审时获得分值。
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