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激光打印机(选型)招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激光打印机(选型)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激光打印机(选型)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伴随的服务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201818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预估数量
采购期限
交货期限
A4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
78台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上一合同年度的履约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
A4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
5台
3
A3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
4台
4
A3幅面激光彩色打印机
5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
2、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自行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
3、供应商须出具设备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及“质保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1日16时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