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园林绿化围墙及大门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园林绿化围墙及大门建安工程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招【2012】1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 为湖南中烟工业 ,招标编号为0623-1875N210322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本项目建设用地1076.91亩,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7832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48日历天 ,其中围墙、大门、门卫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工程、围墙门卫大门建安及装饰装修工程、临时围墙拆除、海绵城市建设、钢雨棚安装、箱涵工程等;电子汽车衡配套工程;绿地喷灌及配套给水排水工程;厂区内临时设施的拆除和清场;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喷灌系统的采购与安装。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近三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市政 (含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0:3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9日17: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