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柴达木共和风电工程型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024-18011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电四局 新能源装备 ,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柴达木共和风电工程型材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柴达木共和风电项目为金风科技设计的塔筒,风电场拟安装50台风电机组。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详细情况见询价函。
3、采购数量:161.943吨
4、交货时间:2018年12月14日
5、2.型材的检查和验收按GB/T700-2006的规定进行。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负责生产、发货。全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7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数量的、产品的各项检验、试验验收,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该合同全额货款16%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一个月内,买方内向卖方付清本合同货款。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1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4.2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10:00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
1.1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扫描件。
1.2资质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下载采购询价文件。
五、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