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蓉环境发展 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
2.2比选范围:聚合氯化铝药剂:大约200吨,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供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可投标标段的具体数量:比选申请人可选择1标段进行投标,可中选标段数量: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或经销商.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比选范围。 资质要求: ① 生产企业:比选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经销商:比选申请人自行运输的,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比选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并且委托的运输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1年以来最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中选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信誉要求:2015年-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或失信执行记录。 3.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