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莲峰林场2018年度第三批森林植被恢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莲峰林场2018年度第三批森林植被恢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已由渭源县林业发展中心以渭林发【2018】33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2018年第三批森林植被恢复费,
2.2 建设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计划工期:工期计划于2019年3月10日开工,2019年5月10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甘肃省省级财政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林业合作社、工商注册的家庭林场和县级以上林业示范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要求发展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信誉度高,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3.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银行资信证明,具有本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的《苗木经营许可证》、《苗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9日。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9日。 4.4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4.5报名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时00分前;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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