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民政局春节慰问粮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民政局春节慰问粮油采购项目项目已由
永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
2018NCZ(YC)0001216批准,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民政局,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永宁县民政局春节慰问粮油采购项目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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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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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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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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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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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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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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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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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筋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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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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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万博招永(公)[2018]第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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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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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人要求分批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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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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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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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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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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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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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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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麻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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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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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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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税务登记证;
3.2.4组织机构代码证;
3.2.5所投产品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8年6月份之后);
3.2.6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票据(或证明);
3.2.7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会在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 ”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如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
3.2.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报名
投标供应商请于
2018年12月5日至
2018年12月12日17时止持本企业CA认证锁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
6、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同投标报名时间
7、投标答疑会:
6.1本次项目
不召开投标答疑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召开答疑会,则以公告方式告之);
8、投标截止时间:
8.1.
2018年12月26日9:30分(招标代理机构自
2018年12月26日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 投标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