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茂名大道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12-0090101-0044
二、项目名称:茂名大道维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43,489.7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预算:¥2,943,489.76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由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到 (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