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口服药品自动化调剂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医院所需口服药品自动化调剂系统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口服药品自动化调剂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口服药品自动化调剂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被制造商授权的投标人(设备单价在 RMB20 万元以下的除外)。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到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在 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6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 50 元人民币或 50 美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