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对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中央空调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12-0020827-0002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中央空调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采购数量:一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预算:¥1500000.00(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空调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资格;
4、项目负责人及安装人员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制冷设备维修工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授权代表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06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茂名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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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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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