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附属工程已由洪江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洪招办[2018]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SZJXHH2018-081
2.3 建设
2.4 规 模:项目总投资约485.3万元。
2.5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该工程为室外附属工程,该工程包含:垃圾房 、挡土墙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戒毒所热水系统及行政楼热水系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 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招标人将组织集中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怀化市 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 的交易平台”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 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 CA窗口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