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工程项目 #210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引风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03/16-SB-0501 |
#210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引风机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5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0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引风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开发引风机的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方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应至少具有10台套300MW级及以上国内机组的锅炉动叶调节引风机业绩10台机组以上的成功案例。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供货业绩,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及供货内容、签订时间的合同页,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合同执行期间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无效)。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上内容仅限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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