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终端建设广告公司项目招标
中国石油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终端建设广告公司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ZY18-XA401-FW15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终端建设广告公司项目已获批准招标,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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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本次广告公司项目招标包括昆明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终端设计、预算、建设以及后期质保期间的服务,要求能做到品牌包装设计方案、资金预算、施工方案等。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云南终端门头和装饰工程,第二标段:贵州终端门头和装饰工程。预计40个终端广告,预计总投资额220万,第一标段占总工作量的60%,第二标段占总工作量的40%,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终端开发建设,广告公司门头制作需分档次(喷绘、铝塑板、亚克力、扣板),根据经销商的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制作效果严格按照润滑油公司统一下发的《中石油昆仑润滑油终端店形象识别系统》中的制作样式要求。终端门头和装饰工程按照润滑油公司统一下发的《中石油昆仑润滑油终端店形象识别系统》要求进行制作;《中石油昆仑润滑油终端店形象识别系统》内容之外的店面装饰需求,根据实际需求再具体商谈确定。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按年度签订。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具体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产品及服务的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店面装饰)(日期: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须提供2017年度或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2 月07日至2018年 1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