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应急函〔2018〕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规模:北栋的总建筑面积3960m2。原第三层为办公区(面积990m2)保持不变以外,其余第一、二、四层为实验区(面积2970m2)。按实验室标准进行设计,保留该建筑大部分的布置划分、疏散楼梯及卫生间位置。少部分实验室根据需要,中间位置合理规划,利用双层玻璃隔断做分割。厂房改造设计为矿山电气设备综合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210m2。个别实验用房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高温,该实验用房在具体改造时则采用砖砌墙体进行分割,经处理后以达到隔热防火的作用。工程总造价约362万元。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建筑、装修及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建设部第80号令)。
2.8招标范围: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包含北栋实验室和厂房的电气、给排水、通风、装饰、消防改造工程,厂房钢结构等改造工程,北栋实验室的废水处理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包含实验室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项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