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输油处高低压配电等电力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招标
第三输油处高低压配电等电力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511-FW906
1.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对在第一个合同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考核标准由招标人制定。
2.4服务地点:第三输油处所属7个输油站库。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46.67万元(含税)。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
3.3承包商信誉好,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4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承揽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第四章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否决投标。
3.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