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所需电子发票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投标邀请)
江苏省设备成套 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所需电子发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8204861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电子发票项目, 采购项目总预算: 32.95万元,其中: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包1 |
电子发票 |
1 |
32.95 |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无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
5.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6平台公司
5.7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保证金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