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人民医院总平工程及氧疗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眉市发改社【2017】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社【2017】2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新区医院院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管网工程、道路黑化工程,围墙、广场、绿化工程以及将医院原有高压氧舱改建为氧疗中心工程,4个门卫房123平方米。改建后的氧疗中心总占地面积2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9平方米。
2.3 总投资:19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将根据眉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17号)采用固定价随机抽取法。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和现场随机抽取结合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招标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在系统进行报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4日23:59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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