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强化地板
采购
(招标编码:CYCS2018(G)120701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地板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5.4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
2.2建设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为上述项目强化地板的制作、采购、运输、铺贴、验收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强化地板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强化地板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拟投的产品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包括:使用耐磨转数≧6000 转、强化地板的甲醛释放量≦0.124mg/L,达到国家E1标准、强化地板的基材密度应为0.84—0.9 kg/cm3,吸水厚度膨胀率≦0.18%的内容)、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次投标所投产品及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12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应具备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有效的供货合同,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且须对拟投标货物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 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 12 月07日09时00分到2018年 12 月13日16时00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7)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代理商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质量检验报告(如为货物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12)认证证书(如为货物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13)产品合格证(如为货物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14)“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Index/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结果(网站截图);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采购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经审核符合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的,可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5 采购平台 采购平台将确保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27日09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 12 月27日0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12 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 /);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 网站(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处 九、
地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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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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