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瓶装医用气体供应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单一来源采购编号:GZ181217-LDEY37
二、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序号 |
气体名称 |
规格 |
浓度 |
1 |
医用氧气 |
4L/10/40L |
≧99.5% |
2 |
医用液氧 |
175L |
≧99.5% |
3 |
二氧化碳 |
40L |
≧99.9% |
4 |
氮气 |
40L |
≧99.99 |
5 |
液氮 |
10/30/50/175L |
≧99.999% |
6 |
高纯氦气 |
40L |
≧99.99% |
7 |
高纯氩气 |
4L/10L/40L |
≧99.99% |
三、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我院各临床科室使用的医用瓶装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氮气、液氮等气体的生产供应商在兰州市内仅有兰州方圆建化 一家单位。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方圆建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供应商必须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省内注册的医用气体生产企业。
5.3、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行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5.4、供应商所供应的医用瓶装气体必须符合国家《医用氧气标准》及《其他气体国家标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中国 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八、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18年12月14日09:30时 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单一来源采购
九、采购
联系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