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十小学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第十小学新建项目己由灵武市会议纪要(2018年第10次)和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8】287及【2018】361号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2栋,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1#、2#教学楼装饰工程、新建3#教学楼2366㎡,4#综合楼3223㎡,5#多功能厅3430㎡,6#门房36㎡,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同时建设室内外水暖电、围墙、混凝土路面、铺装等配套工程,以及300米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其它辅助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查询网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看)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2月8日至 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
编辑nxggzy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