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刑侦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蒲发改发[2017]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17]1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81012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横信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对刑侦大队的武警营房、刑大办公楼、拘留所、监区的内、外墙及吊顶等进行改造提升,并对围墙进行拆除重建。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④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基本信息录入证》;⑤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⑥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登记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2015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得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 09时 00 分至2018年12月7日17时 00 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的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查询或打印“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致电咨询028-85325862)进行办理。
4.2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蒲江县 服务中心指定的本项目开标室(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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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c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