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北环路(高效路至林荫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日期:2018-12-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环路(高效路至林荫北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以丰审批字【2018】124号批准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环路(高效路至林荫北路)新建工程项目 已由 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丰审批字【2018】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西起现状高效路,东至现状林荫北路,其间与规划创新路及规划林荫西路相交,道路全长948.5米。道路红线宽50米,标准横断面为三块板形式。断面分配为:机动车道宽23米,两侧绿化带各宽4米,辅路各宽5.5米,人行道各宽4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
2.4计划工期: 285 日历天 。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中标EPC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6.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6.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6.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6.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6.5其他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和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 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管理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0日8:3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3日17时30分前,发送“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zbb.hebjs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