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洣水河前农保护圈防洪工程PPP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8〕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洣水河前农保护圈项目管理 ,建设资金由项目自筹资金和对外融资,出资比例为 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招标编号:ZZGZCL-2018-079
2.2 建设 建设防洪堤长为6500米,沿河建设商业服务建筑4000平方米,建设洣水河停车场6000平方米 ,布置大型户外广告牌4座,沿河游步道6500米,公共厕所8座,照明路灯217套,亲水码头8处,并沿河建设景观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地标景观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3897.11万元,其中项目自筹资金为6897.11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用约为181.35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 1525 日历天。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主管部门颁发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或者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监项目。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 10 日~2019年1月3日 9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