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和许家洞土地开发项目已由郴州市国土资源局郴国土资办发【2016】52号文件批准立项,并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8】1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 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 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拟任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8、投标人的
3.9、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湖南信用网( )上为准。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基本帐户所在银行的银行保函方式或转帐方式。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 。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 17:00 点之前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
账 号:43050170613600000110-0337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苏仙区飞天山镇和许家洞镇土地开发项目” ,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 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1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