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洞口县岩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岩山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7】3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为100%。 全楼共3层,建筑高度为11.35m,总建筑面积为2759.99平方米,外墙为100*200面砖,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总投资约417.31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与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
5.2、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
5.4、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和邵阳市 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800元/套。现场领取图纸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邵阳市 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邵阳市 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