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党建活动室装饰综合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受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党建活动室装饰综合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530000000011800121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E5300000000118001212;
2.2采购范围及内容: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党建活动室装饰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党建活动室装饰综合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
1项 |
19.800 |
2.3工期要求: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但不得超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2.4项目
2.5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应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自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如为新成立公司,根据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6信誉及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可提供第三方证明(如中国裁判文件网上截图等)或自行提供承诺书;
3.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注册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4.2持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即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3.2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5.2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5.3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地点及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