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扶贫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一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0633-184032215K3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隆林产业扶贫开发 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项目概况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隆林县扶贫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一标段)施工。
3、 招标范围
隆林县扶贫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一标段)施工包含:标准厂房(标准厂房1、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5、标准厂房6、标准厂房10、标准厂房11、标准厂房14,总建筑面积约143112平方米)、220kV变电站(土建)(主体工程约3200平方米、砼基础约47333.40立方米)。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行为。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经营期间每年均为盈利,且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业绩要求:要求近 5 年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成的工业类厂房土建施工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12月12日08时30分00秒起至2018年12月18日17时30分00秒止,登录 (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