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瓷电器园产业开发项目三电路 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力电瓷电器园产业开发项目三电路 道路工程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8]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2.2建设
2.3规 模:本项目位于醴陵市东富镇,西起S313东至北冲一路,全长279.336m,标准段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项目建安费约1074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工程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3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