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龙溪铺镇沿线建筑立面综合工程 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投〔2017〕152号文批准建设,并由新发改招〔2018〕13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建设厅改翻贷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00 元 。
5.2缴纳方式一:银行保函,在开标时递交原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国有或商业股份制银行针对本项目所开具的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备注: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需单独密封。
缴纳方式二:银行转账;
1、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2、投标人登录邵阳市 网 、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 、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下载/获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 01 月 04 日上午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资格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