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鲁山县政府升级新版政务办公云平台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鲁山县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鲁山县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编号:LZC2018-Bg169 2.3 项目概况:根据《平顶山市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1]11号)、《平顶山市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5]115号)、《平顶山市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升级推广启用新版政务办公云平台系统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20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市、县、乡三级基于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的全市统一的政务办公云平台,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交换的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鲁山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政务办公平台是平顶山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市政府政务办公云平台的县级平台部分。 2.4 交货 2.6 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50万元; 2.7 采购内容: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线路租赁服务、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设施租赁服务、政务办公平台软硬件支撑平台和应用软件平台租赁服务、移动办公APN专线租赁服务和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政务办公平台运维等内容;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9 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10服务期限:三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不低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 12月 14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2月 20日23时59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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