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凤鸣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工程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8﹞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沱江流域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立项﹝2018﹞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02602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收集管23.371km、清水管11.58km,新建23座污水处理站及1座人工湿地。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9870.88万元。
2.4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初勘、详勘、测绘、勘探等勘察作业(包括基坑护壁及降水方案等),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测绘成果、地质勘查成果等勘察服务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勘察问题。
设计: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交底,现场指导及配合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勘察、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企业应同时具有《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5日9时 00 分至2018年12月19日17时 00 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致电咨询028-85325862)进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 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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