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年第四批物资专项(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2018年第四批物资专项(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2102
1.3. 有权将其中标未执行结果由该标包的备选中标人(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替补供应,替补供应部分的物资合同价执行替补供应商的中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3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8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9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海南 2018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