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比选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比选招标
招标编号:07-07-04D-2018-D-D17449C01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10161848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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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项目(第二次)(代理机构编号:07-07-04D-2018-D-D17449C0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采购人出资10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均可前来应答。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项目(第二次)。共涉及14个需求,根据运营商需求,为小区微站提供稳定的供电。本项目投资总计约为7.7万元(含税)。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年锦绣天第A区微站引电施工项目(第二次)
1.3代理机构编号:07-07-04D-2018-D-D17449C01
1.4工作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工作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1.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1.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方式。成交人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队伍,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1.8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2.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质:
2.4.1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应答人企业信用良好,近五年无失信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