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咸丰县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184392560660559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已由咸农文【2018】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丰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2、预算金额:人民币80.81万元整(本项目投标总价为固定限价,超过或低于固定限价为无效报价);
3、最高控制单价为1100元/吨(最高限价、超过无效)
4、采购数量=预算金额÷中标单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印章);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商品有机肥要求: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满足农业部《有机肥料(NY525-2012)》的要求,且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内容相同;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近一年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八、获取采购文件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下载地址:见附件
九、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