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治安保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治安保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627-18Z621253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治安保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2.564238万元,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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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范围:在厂区内安装140台室内、外数字摄像机,实现高清数字监控;将原有的同轴电缆更换为双绞线或光缆,原有电源线在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原则上不更换;按照要求,安装、配置9台交换设备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实现数据传输交换;部署1台图像智能分析服务器、2台管理服务器及3台存储磁盘阵列,实现人员轨迹管理及数据存储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25642.38元(含16%增值税),投标报价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治安保卫系统升级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治安保卫系统升级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二年(2016年1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公-安部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或安防协会颁发),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6.在项目实施中投标人至少要有2名具有电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有效操作证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视频监控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14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20日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