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厂橡胶联合车间聚苯乙烯装置用PS白油采购框架(项目名称)招标
乙烯厂橡胶联合车间聚苯乙烯装置用PS白油采购框架(项目名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乙烯厂橡胶联合车间聚苯乙烯装置用PS白油采购框架(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招标人批准,资金来自 材料费 (费用性质,如检维修费、设备购置、安保基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乙烯厂橡胶联合车间聚苯乙烯装置用PS白油采购框架 。
2.3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见技术规格书 。
2.5交货期:按寄售要求执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投标人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贸易商或中石油网内代理商。
□(适用于允许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贸易商或中石油网内代理商投标)
3.2.2投标的制造商须具备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标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的代理授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具备中石油网内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制造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标的资质。
3.2.3投标人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7年(每年4月份之前应要求前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4月份之后要求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应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4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PS白油必须经过FDA食品级认证,并出具证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工艺专利商SW公司针对PS白油出具的推荐函;或者提供的PS白油在采用本体连续聚合工艺的聚苯乙烯装置上有应用业绩,业绩须出具用户证明。
3.2.5信誉要求(对投标人和被代理的制造商): 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公司组织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有一次恶意异议行为的。
投标人(包括被代理制造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安全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
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招标物资不合格情况。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在独山子石化公司存在串通投标、恶意异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普通招标)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15 日至2018年 12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3: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