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电信2018年装维检测设备PDA采购比选项目招标
邢台电信2018年装维检测设备PDA采购比选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3_-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邢台电信2018年装维检测设备PDA采购项目(二次),(比选编号:06-10-04D-2018-D-A17150C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电信),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邢台电信2018年装维检测设备PDA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设备包括手持终端设备机头、身份证读写模块、电池,预估金额为1337050.80元(含税)。
1.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比选额度用完为止。
1.5参选报价:本项目设有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如参选人的报价高于任一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则参选人的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3参选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通信设备或通讯设备或电子设备的销售等相关内容;
2.1.5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合同/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相关销售业绩金额在40万元或以上。【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为依据】;注:参选人须提供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业绩按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确定;2、签订单一合同的:业绩按合同累计金额确定;
2.1.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如果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其在本次参选中提供该产品(手持终端设备机头、身份证读写模块、电池)的正式授权(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接受一个代理商的报名,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章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内容须体现产品名称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委托多家代理商申请参选,则所有涉及的参选将被否决。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
2.1.7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参选人需要在评选过程中备查,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或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交原件的,参选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与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