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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

   日期:2018-1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赣建丰招字第359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南丰县河东新区E

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
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
赣建丰招字第359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南丰县河东新区EPC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设审【2018】1118号、丰发改发【2018】86号、丰发改发【2018】87号、丰发改发【2018】70号、丰发改发【2018】92号、丰发改发【2018】37号、丰发改发【2018】90号、丰发改发【2018】24号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上级相应补助、项目融资外其余资金由县本级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1.1济广高速南丰北互通及停车区新建工程:项目位于南丰县城南侧济广高速公路K1262+674处,互通连接线与县城黄井大道相接。
2.1.2南丰县河东区高中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抚州南丰县城东区,吉祥大道以西、桥背路以南、醒侬大道以东、朱雀路以北。
2.1.3南丰县河东区桥背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南丰县河东区,醒侬大道以西、桥背路以南、如意大道以东、南台寺路以北。
2.1.4南丰县桔都小学分校新建项目:项目南丰县桔苑北路以东、琴台路以北(桔都小学旁)。
2.1.5南丰县美好家园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本项目北靠昌厦公路市山段,东接消防大队至“翰茗尚品”建材城,南临琴城镇瑶浦村地段,西为瑶浦村农民街。
2.1.6南丰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南丰县莱溪乡嵊背村。
2.1.7南丰县醒侬公园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南丰县醒侬公园南侧,琴湖中路东侧旁。
2.1.8南丰县潭湖水库引水工程:南丰县潭湖水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3南丰县河东区桥背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845㎡,总建筑面积50830㎡。规划设小学48个教学班,2160名学生;初中24个教学班,1200名学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20247㎡(含小学教学楼2栋、中学教学楼1栋)、综合楼13773㎡、生活用房8728㎡(含食堂、学生及教工宿舍)、其他用房8082㎡(含地下室、看台、大门、边廊、垃圾站)及室外体育场等部分。
2.2.4南丰县桔都小学分校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27.33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新建教学楼5213.6平方米,实验楼4019.74平方米,以及门卫室、器材室、图文信息中心、地下建筑等,并配套建设广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0478.63平方米。
2.2.5南丰县美好家园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257104.02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02530.02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教育学楼、社区活动中心、地下室、以及相应的6条城市规划道路等小区景观绿化、围墙、道路及照明工程、广场及停车场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排水管道工程、供配电线路工程。 2.2.7南丰县醒侬公园二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4435.10平方米(约96.65亩),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面积5799.16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面积350平方米、骑行步道面积2800平方米、登山园路、水系工程、停车位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石、滑草场、望江楼、景观亭亲水栈桥及平台、景观小品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
2.2.8南丰县潭湖水库引水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5.0万m3/d,建设内容敷设DN900~DN1600输水管总长约31.61KM,新建半封闭阶梯式分层取水塔1座,规模为5万m3/d;新建中途提升泵房1座,规模为5万m3/d;
2.3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219572.25万元,其中建安费:178722.44万元;其中各单项工程投资分别为:济广高速南丰北互通及停车区新建工程投资约15849.79万元,建安费约11833.99万元;南丰县河东区高中新建项目投资约52539.0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0977.32万元;南丰县河东区桥背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投资约19969.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408.42万元;南丰县桔都小学分校新建项目投资约306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635.90万元;南丰县美好家园安置小区工程一期投资约108851.4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3329.99万元;南丰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投资约1886.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50.33万元;南丰县醒侬公园二期工程投资约2052.1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54.67万元;南丰县潭湖水库引水工程投资约15364.5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231.82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费用包括:工程勘察费、基本设计费、人防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清单编制费、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费等与设计相关的一切费用(详见附件一)。 (1)以南丰县财政评审后的工程建安费预算总造价为基数,按中标时下浮比例下浮后价格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2)按照审计局通过的工程结算审计价,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3)各单项工程工程竣工后经审计结算后建安工程费均不得超过各单项工程建安费。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09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勘察工作(包括现场踏勘、测量、地质勘察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施工工作(包括房建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等)、采购工作(包括相关固定附属设备等)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同一单位不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时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1.2财务要求:
近三年(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所有施工单位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具有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完成过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近3年内(即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即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发布招标前6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或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发布招标前6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员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持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发布招标前6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4)项目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八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发布招标前6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3.1.6其他要求:
(1)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进赣手续。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根据赣建办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单位应提供根据赣建办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7日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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