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供销农副产品全产业链PPP项目招标
阜新供销农副产品全产业链PPP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6149131601242169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对阜新供销农副产品全产业链PPP项目(项目编号:GXTC-1842022)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阜新供销农副产品全产业链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842022
二、项目授权主体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范围:阜新供销农副产品全产业链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副产品物流展示交易中心及农副产品产地配套服务中心。
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金额为25217.50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数值为准。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含建设期2年)。
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阜蒙县政府授权阜蒙县供销社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政府出资方代表将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在阜蒙县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提供服务并获得使用者付费,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项目公司下资产无偿移交给阜蒙县政府指定部门,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
5.项目回报方式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方式。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投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磋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磋商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