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 1批 | 4750240.00元 | 具体的项目清单及 技术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经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2018- 179 号], 受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广昌县 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 JXJH-2018-GG008
二、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 免费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