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谈判项目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电气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次)(zzhn-2018-244),采购人为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电气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zzhn-2018-244-1
2.2 采购编号:zzhn-2018-244
2.3 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一个包;478245.53元。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2.5 工期:30天
2.6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内容。
2.7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工程针对院内原有电气线路进行改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提供无在建承诺(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出现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