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开某队驻开某部数字虚拟三维史馆设计、制作及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开某队驻开某部数字虚拟三维史馆设计、制作及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驻开某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开某部数字虚拟三维史馆设计、制作及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开某部数字虚拟三维史馆设计、制作及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DD-2018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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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响应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详见如下:4.1.1具有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文件及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三级以上集成资质证书;4.1.2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依法纳税税收证明。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4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4.5响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6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采〔2011〕9号)文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方,不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资”或有外商投资背景的响应方报名。且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3日09:00至2018年12月19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