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定点招标
林州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定点招标
受林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林州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CG-2018-332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
一年
工时费和维修材料优惠率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20%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包含工时、维修材料等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下午17时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