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开发区机房变配电系统采购扩容工程招标189HAL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台变压器及2套低压配电系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2采购预算:25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3供货周期: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成。
1.4供货地点: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5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6万(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1.4投标人拟投产品中的配电柜需具备3C认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上业绩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低压配电系统的生产厂商。
2.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外,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7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