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酒埠江灌区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酒埠江灌区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攸发改审【2017】241号 文,以 攸发改招【2018】43号 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 室外照明、桥梁改造、绿化、停车场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48.53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酒埠江灌区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12 月 17 日~2019年 1 月 9 日 9 时 0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