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宁远县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非工程措施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18】011177号,项目编号:HNXZ-2018-YZ-XMZB-111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宁远县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非工程措施项目;
(2) 总预算:400万元;
(3)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 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投标人持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同时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2特定资格条件
(1)同时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8年06月-2018年11月期间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8日起至 2018 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 09 时到 12 时,下午 15 时到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