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县麻塘山乡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项目修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做如下修正:
一、原招标文件:
C1.评审程序
C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C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C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以下限度的 :
√ 招标控制价8%
□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 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
□ 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 6% 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款不再适用)
修改为:
C1.评审程序
C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C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C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以下限度的 :
√ 招标控制价 8%
□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 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
√ 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 (三)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 6% 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款不再适用)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谅解。
四、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