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移动通信 生产调度大楼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移动通信 生产调度大楼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7】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6276937.67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 ;
2.5 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 ”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 8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