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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火车站站前南广场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设备租赁采购任务

   日期:2018-12-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中核二四西北第一工程管理部塔吊、人货电梯租赁招标公告招标人为二四建设 ,现对我公司承建的汉中市火车站站前南广场改扩建工程

中核二四西北第一工程管理部塔吊、人货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人为二四建设 ,现对我公司承建的汉中市火车站站前南广场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的塔吊、人货电梯进行公开(预审)采购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合格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西北第一工程管理部汉中市火车站站前南广场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本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火车站站前路以南,北一环路以北,货场路以西,傥骆路以东。

1.2招标范围:塔吊(型号:QTZ63-TC5610)、人货电梯(施工电梯,载重3000kg,速度0.5m/s,4门4站)

   合计数量:塔吊2台,暂估每台租赁时间15个月;人货电梯5台,暂估每台租赁时间15个月

  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合格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标准及施工文件的要求。

1.3 报价要求: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投标时约定进行变化,如市场价发生变化,应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不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含价格调整要求,将予以拒绝。

1.4 投标人报价为将设备运至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的交货地点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购置成本、磨损、运费、装卸费、文件资料编制费、各种税金、保险费、行政规费在内的一切费用,塔吊、施工电梯的税率3%的专用发票

1.5 付款与结算:中标人与二四建设 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由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租赁合同,分别进行供应设备按时结算。

1.6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贴息)、网银、银行转账

1.7评标方法:招标人在中国核建采购管理系统上开、评标,投标人仅在线上进行一次性(既最终)报价,由招标人的评标专家采用合理最低价法,在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时,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公开预审。投标人需登录中国核建(具体网址为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签收和报名。

投标人的资格审核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⑵投标人具有国家工商机关核准的相关经营资质具备塔吊、施工电梯租赁安装资质且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参加投标。

⑶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军工或国内大型民用重要工程供货业绩证明;

⑷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与二四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

(二)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投标报名

1.1本招标公告报名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段为:2018年1219日起至2018年122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1.2报名方式及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要求在( )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公示,请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点击“报名”并将资格审核文件进行上传附件。递交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2717:00时止,各投标人在线上中国核建(具体网址为 )进行递交,递交文件版本为PDF签字盖章版。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⑴投标人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经营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盖章PDF版及企业基本情况表;

⑵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同时上传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军工或国内大型民用重要工程供货业绩清单。所列合同须有合同复印件证明;

⑶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及与二四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的说明或承诺书。

⑷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承诺书;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庆怀    

联系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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